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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通知

2010-12-07 08:41:55访问次数:信息来源: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应及时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主要报告以下内容

一、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及政府法制队伍建设;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五、土地、山林、房产等权属证件的发放与管理;

六、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七、政务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请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于2011年1月5日前将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书面报州政府法制办。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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