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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五抓”加强秋季动物防疫

    一是抓集中免疫。该州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击开展秋季防疫工作,抓好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牛、羊口蹄疫、羊痘及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的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使应免病种免疫密度达到100%,实行耳标、免疫证、免疫档案“三位一体”的免疫标识制度,免疫标识率必须达到100%,并且在10月底以前必须完成秋季动物防疫全部工作任务。
    二是抓产地检疫。严把检疫关,强化产地检疫,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对上市交易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严格检疫;对畜禽屠宰场,派人到点入场回收免疫标识,同步实施检疫,没有免疫标识的牲畜一律不准调运或上市销售,出栏畜禽和屠宰畜禽检疫率必须达到100%,做到患病动物及其产品不出村、不出户、不出场,从源头上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特别要严格搞好调进种畜、奶牛、仔猪及其他畜产品的入境检疫,严禁到疫区引进动物及其产品,杜绝疫源引入,有效控制动物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三是抓疫情监测。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信息网络,对种畜禽场、规模饲养场和疑似患有重点疫病的动物,以及曾发生过重点动物疫病的地区及交通沿线等关键部位明确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测,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快反应、快处理”。
    四是抓规范管理。规范疫苗的定购、贮藏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疫苗的定购、发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出入库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规范操作动物免疫,按要求和程序进行消毒、注射,并做好记录,杜绝违规操作;规范免疫标识制度;规范场地消毒工作。
    五是抓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认真落实重点动物疫病控制责任制,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切实建立起“政府负总责,畜牧兽医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与相互配合”的动物防疫工作机制。秋季动物防疫期间,组织专人加强对疫病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集中免疫工作要实行全程督查,做到免疫工作开展到哪里,督查到哪里,切实保证各项免疫任务真正落实到饲养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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